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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半導體新聞 : 新聞分析-高薪→洩密→輕辦 高科技產業危矣
發表人 omniadmin 於 2012/10/16 10:32:13 (1948 人讀取)

友達爆發兩名研發最先進技術「AMOLED」面板高階主管,被大陸TCL集團以年薪百萬美元重金挖角案,台灣關鍵性高科技人才外流嚴重,我國產業有空洞化之虞。

 台積電前研發處長梁孟松跳槽三星官司未了,友達前顯示器開發中心最高主管及OLED技術處經理,竟然在離職4天後,成為大陸競爭對手的高階主管,震撼台灣產業各界。

 不過檢察官在偵辦友達提出告訴的這件訴訟時,卻連對這兩名嫌疑人進行限制出境的作法,都認為於法無據,更甭提進行更嚴重的強制偵查作為,檢方認為「法律所給的依據不夠,辦起案來很無奈」。

 法律對產業關鍵性技術遭到離職員工洩漏的規範,目前明顯不足,主要是指刑法第317條及第318條之2有關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,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刑罪,難以發生阻嚇犯罪行為的發生,有無必要即時修法加重刑責,政府應拿出加以改善的態度與積極作法出來。

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4項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大陸地區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,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行為。同法第90條第4項規定,違反第33條第4項規定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。

 問題是國家安全或利益如何定義?範圍有多大?為何國科會認定面板技術是「敏感技術」,經濟部也將它列為「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製造產品項目」,檢察官竟連據此對嫌疑人採取「限制出境」的作為,都認為法據不足?是檢方對法據信心不夠,還是認識不清,出現了一個「恐龍檢察官」?

 梁孟松事件、友達離職高階主管疑涉洩漏關鍵技術案,這類台灣高科技人才外流的情況一再發生,高科技產業徹底空洞化的警鐘已經敲響。






 轉載自中時電子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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